暑假將至,每年都要發(fā)生學生暑期溺水、墜樓等意外傷害事故,花季生命過早凋謝,帶給那些不幸家庭難以承受的巨大痛苦,也一次次敲響了未成年人安全保護的警鐘。據有關統(tǒng)計,溺水、墜樓等意外傷害居各類暑假學生非正常死亡前列。因此全社會應該反思,如何讓孩子遠離暑假意外傷害這些“頭號殺手”。
為此,建議:
1、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強化安全教育,把安全教育當作學校的頭等大事來抓,不能流于形式 。安全知識教育是公民教育不可缺失的部分,應當貫穿教學的全過程。主管部門應制定統(tǒng)一的安全教育教學規(guī)范或標準,定期對學校和老師抓安全教育工作進行考核,要像重視文化教育科目一樣抓好對學生的日常安全教育,做到警鐘長鳴。暑假前,學校要印發(fā)《暑假安全專題知識》,開展“暑假安全專題教育”活動,組織學生進行一些事故防范、人員救護等方面的基本常識和技能的學習演練。使安全知識深深地烙在學生的腦海之中,要通過活生生的未成年人傷亡案例,教育學生增強交通、旅行、用火及游泳等諸方面的安全意識。同時通過簽訂暑假安全責任書或發(fā)放《致廣大學生家長的一封信》等形式,把安全意識傳遞到每個家庭里。暑假期間,學校老師和孩子們之間應通過一定的方式保持聯系,不要讓孩子們在漫長的假期失去必要約束。
2、家長應切實履行監(jiān)護責任。據統(tǒng)計,因為家長疏于監(jiān)護而造成孩子死傷的悲劇屢見不鮮,家長對于兒童的看護,哪怕只是一次的疏忽,都會鑄成追悔莫及的大錯。因此,家長一是應切實履行監(jiān)護責任,不應該讓孩子暑假單獨在家,或者請保姆,或者把父母接來,或者把孩子送到親戚家,或者讓孩子參加一個暑假夏令營,讓孩子能夠得到有效的監(jiān)護,切不可讓孩子一人在家。二是家長要培養(yǎng)孩子的安全意識,通過說教和游戲等方式讓孩子知道什么是危險行為,對防溺水、防墜樓、防交通意外、防性侵、防電擊、防燙傷等都要分門另類的進行說教。三是家長還應對家庭存放的藥片、藥丸,化妝品、清潔劑,有毒觀賞植物、大型魚缸,觸手可及的電源插頭、燃氣灶具、熱水瓶、飲水機等進行一次認真的安全隱患排查,讓孩子遠離這些隱患。
3、為了根本上防范或減少溺水造成的傷害,一是應將游泳課逐步納入教學內容,有條件的大中城市可將游泳技能列入中小學生體育達標內容。二是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在具備條件、學生集中的村鎮(zhèn)或學校興建一批安全簡易的游泳場館,或通過政府補貼和社會贊助等形式,對現有盈利性游泳場在假期免費或優(yōu)惠向中小學生開放,招募義工或有關專業(yè)人士當游泳教練,對邊遠貧困地區(qū)還可因地制宜建設“天然游泳池”。三是針對農村溺水事故頻發(fā)現狀,建議建立完善應急救援機制,組織有關巡查人員在校園附近水域、當地事故多發(fā)水域、或江邊河邊進行巡查,配備一定救生設備,盡力降低因溺水造成的傷亡。四是在江邊河邊、或當地事故多發(fā)水域設立“下河玩耍、禁止游泳”的警示牌。
4、全社會都要行動起來,讓孩子遠離暑假意外傷害。學校開展安全教育、家長盡到法定監(jiān)管義務是首要,政法、宣傳共青團、婦聯等部門,鄉(xiāng)鎮(zhèn)、街道、社區(qū)等基層組織,都應發(fā)揮各自的職能作用,幫助學生家長解決暑假照顧孩子的實際難題。一是適時開辦托管機構,對因父母要忙于工作,又沒有爺爺奶奶、外公外婆等老年人照顧的城市兒童家庭提供全天托管報務。對農村留守兒童,更需要通過鄉(xiāng)鎮(zhèn)、村、婦聯等組織,動員社會力量或在外創(chuàng)業(yè)人士捐助資金,招募義工或家政人員在本村實行集中托管,通過組織有益身心健康的集體活動等形式,為留守兒童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環(huán)境。二是通過舉辦社區(qū)普法、文化娛樂活動、建立兒童意外傷害保險,完善司法救助、法律援助機制等方式齊抓共管,切實擔負起保障孩子假期安全的責任。三是有條件的機關事業(yè)單位和企業(yè)、社區(qū),在暑假期間,應當建立職工孩子托管中心,派專人負責看護,為家長解決后顧之憂。
(竹溪縣政協(xié) 彭勇 供稿)